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计单位资质要求
应急管理部2023年修订的《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5.3规定:化工园区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由具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应急〔2022〕52号)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小编搜索了这几个文件,对危化品建设项目的设计资质规定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
第七条规定: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对其工作成果负责。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应当由具有石油化工医药行业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第二十条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设计单位资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审查不予通过。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两重点一重大”)的大型建设项目,其设计单位资质应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相应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专业资质甲级。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对建设项目安全设计全面负责。设计单位应建立安全设计责任制,制定安全设计管理规定,明确各级管理岗位及设计岗位的安全设计职责,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计终身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应急〔2022〕52号)
5.3.6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技术应当来源合法、安全可靠;属于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应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建设项目需有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
7.2.1审查流程
(1)项目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完成后、详细设计开始前,应向应急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a)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及文件;
b)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制件);
c)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7.2.2 审查要点
(2)化工建设项目是否由具备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等相关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3)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大型建设项目,是否由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相应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