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CNG(compressed natural gas) 压缩天然气;
LNG(liquefied natural gas) 液化天然气;
L-CNG 由LNG转化为CNG。
下列加油加气站不应联合建站:
1 CNG加气母站与加油站;
2 CNG加气母站与LNG加气站;
3 LPG加气站与CNG加气站;
4 LPG加气站与LNG加气站。
加油站的等级划分

注: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LPG加气站的等级划分

CNG加气站储气设施的总容积,应根据设计加气汽车数量、每辆汽车加气时间、母站服务的子站的个数、规模和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确定。在城市建成区内,CNG加气站储气设施的总容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CNG加气母站储气设施的总容积不应超过120m³。
2 CNG常规加气站储气设施的总容积不应超过30m³。
3 CNG加气子站内设置有固定储气设施时,站内停放的车载储气瓶组拖车不应多于1 辆。固定储气设施采用储气瓶时,其总容积不应超过18m³;固定储气设施采用储气井时,其总容积不应超过24m³。
4 CNG加气子站内无固定储气设施时,站内停放的车载储气瓶组拖车不应多于2 辆。
5 CNG常规加气站可采用LNG储罐做补充气源,但LNG储罐容积、CNG储气设施的总容积和加气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本规范第3.0.12条的规定。
1、 在城市建成区不宜建一级加油站、一级加气站、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CNG加气母站。
2、 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加气站,宜靠近城市道路,但不宜选在城市干道的交叉路口附近。
1 、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
2 、站区内停车位和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站内车道或停车位宽度应按车辆类型确定。CNG加气母站内单车道或单车停车位宽度,不应小于4.5m,双车道或双车停车位宽度不应小于9m;其他类型加油加气站的车道或停车位,单车道或单车停车位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道或双车停车位不应小于6m。
(2 站内的道路转弯半径应按行驶车型确定,且不宜小于9m。
(3 站内停车位应为平坡,道路坡度不应大于8%,且宜坡向站外。
(4 加油加气作业区内的停车位和道路路面不应采用沥青路面。
3、加油加气作业区内,不得有"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
4、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应布置在辅助服务区内。
5、加油加气站的变配电间或室外变压器应布置在爆炸危险区域之外,且与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m。变配电间的起算点应为门窗等洞口。
6、加油加气站内设置的经营性餐饮、汽车服务等非站房所属建筑物或设施,不应布置在加油加气作业区内,其与站内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设备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4.0.4条至第4.0.9条有关三类保护物的规定。经营性餐饮、汽车服务等设施内设置明火设备时,则应视为"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其中,对加油站内设置的燃煤设备不得按设置有油气回收系统折减距离。
7、 加油加气站内的爆炸危险区域,不应超出站区围墙和可用地界线。
8、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宜设置高度不低于2.2m的不燃烧体实体围墙。当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表4.0.4~表4.0.9 中安全间距的1.5倍,且大于25m时,可设置非实体围墙。面向车辆入口和出口道路的一侧可设非实体围墙或不设围墙。


1、除橇装式加油装置所配置的防火防爆油罐外,加油站的汽油罐和柴油罐应埋地设置,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
2、汽车加油站的储油罐,应采用卧式油罐。
3、油罐设在非车行道下面时,罐顶的覆土厚度不应小于0.5m;设在车行道下面时,罐顶低于混凝土路面不宜小于0.9m。
4、 加油机不得设置在室内。
5、油罐车卸油必须采用密闭卸油方式。
6、卸油接口应装设快速接头及密封盖。

第七:消防设施配置
1、 加油加气站工艺设备应配置灭火器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2台加气机应配置不少于2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加气机不足2台应按2台配置。
2) 每2台加油机应配置不少于2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或1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1具6L泡沫灭火器。加油机不足2台应按2台配置。
3) 地上LPG储罐、地上LNG储罐、地下和半地下LNG储罐、CNG储气设施,应配置2台不小于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配置。
4 )地下储罐应配置1台不小于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配置。
5 )LPG泵和LNG泵、压缩机操作间(棚),应按建筑面积每50㎡配置不少于2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6 )一、二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5块、沙子2m³;三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不少于2块、沙子2m³。加油加气合建站应按同级别的加油站配置灭火毯和沙子。
2、 加油加气站的LPG设施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 消防水泵宜设2台。当设2台消防水泵时,可不设备用泵。当计算消防用水量超过35L/s时,消防水泵应设双动力源。
8、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内设置有LPG设备、LNG设备的场所和设置有CNG设备(包括罐、瓶、泵、压缩机等)的房间内、罩棚下,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器。
第八:安全设施配置
紧急切断系统应至少在下列位置设置启动开关:
1 距加气站卸车点5m以内。
2 在加油加气现场工作人员容易接近的位置。
3 在控制室或值班室内。
紧急切断系统应只能手动复位。
第九:建筑、构筑物防火
1 汽车加油、加气场地宜设罩棚,罩棚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罩棚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建造。
2) 进站口无限高措施时,罩棚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5m;进站口有限高措施时,罩棚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限高高度。
3 )罩棚遮盖加油机、加气机的平面投影距离不宜小于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