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行业管理范畴与入园划分
一、哪些行业属于化工行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年)部长邮箱回复:对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我们一般称化工行业管理,非化工产业管理。根据我部化工行业管理范畴,包括代码25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中的“2511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2522 煤制合成气生产”和“2523 煤制液体燃料生产”,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不包括“267 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和“268日用化学产品制造”),291橡胶制品业。
二、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进入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等级的化工园区?
1、《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引》(工信部联原〔2022〕34 号)四、(七)“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必须进入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与其他行业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的项目除外),引导其他石化化工项目在化工园区发展”。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从事生产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第三条“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活动”。
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管四函〔2014〕43 号)中“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冶金等工贸企业,在进行相关经营活动时,须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可不进入化工园区
《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第二十条“未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不得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
四、与其它行业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可不进入化工园区
《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引》(工信部联原(2022〕34 号)四(七)“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必须进入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与其他行业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的项目除外),引导其他石化化工项目在化工园区发展”。
五、固废、废气、废水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不含下游深加工)可不进入化工园区
《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22〕9号)第(十五)条“推动固废在地区内、园区内、厂区内的协同循环利用,提高固废就地资源化效率”;废气废液参照执行。
六、利用空气分离进行氧气制造生产项目有特殊情况(四川高原缺氧地区可参考)。
应急管理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680号(工交邮电类 278号)提案答复的函》(应急提函〔2021〕81号)“空气分离项目按照建设主体来分,一般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由需要工业气体作为原料的企业自行建设运营,如钢铁厂配套建设制氧厂;另一种是工业气体专业化运营公司,为其他企业配套建设提供工业气体.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明确对第一种形式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监管,无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对第二种形式作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管,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目前,出于生产安全考虑,为化工企业配套的空分项目须进入化工园区统一管理。对于为非化工企业配套的空分项目,原则上也应进入化工园区,但对于特殊情况,在确保生产、运输等安全基础上,也可结合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北京、重庆、山东、浙江等部分地区已结合实际情况出台了相应的地方性政策规定。”